10月26日下午,我校教学委员会审核专业带头人(负责人)会议在龙子湖校区召开。校长、校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丁庭选、副校长、校教学委员会副主席颜敏出席会议,校教学委员会委员3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丁庭选主持。
依照《我校专业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关于专业带头人(负责人)遴选的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,我院盛锐老师被确定为财政学专业带头人,赵卓娅老师、万新亚老师分别被确定为税收学和资产评估专业负责人,聘期为3年。